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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数据烟囱”“信息孤岛”!山东明确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
 
来源:闪电新闻    责任编辑:信息编辑部     时间: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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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目前,山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政务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和开放服务利用、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和解决。

据了解,《办法(草案)》共7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山东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曾多次变更,导致部门职责不清。为此,《办法(草案)》根据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集约化要求,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级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

二是对纳入管理应用的政务数据提出具体要求。为提高数据资源的质量和使用效率,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办法(草案)》明确界定政务数据的范围并实行目录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数据目录编制及更新、数据采集维护、数据处理、数据购买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对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作出规定。为提高数据资源利用的整体效能,消除目前存在的“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等现象,《办法(草案)》对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围、分类、途径、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规定了通过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针对群众办事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多、来回跑腿等备受诟病的社会焦点问题,《办法(草案)》规定了建立五级数据互联和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

五是强化对电子政务与政务数据的安全和保障。规定了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电子政务安全、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职责和具体措施,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专人管理、工作培训、监督评估等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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