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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VS信息安全哪个更重要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信息编辑部     时间: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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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外卖到了!”如今,让吃饭变得更简单的外卖几乎成为了很多人的生活标配。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在线外卖用户规模约4.09亿。如何让几亿人在享受便捷的同时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外卖商家的资质尤为重要,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从外卖商家的资质公示中发现端倪,进而办理了一起督促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推进网络空间共商共建共治的典型案例。

查询外卖商家资质信息屡屡受阻究竟是偶然还是平台设置的“潜规则”

“因为从事的是互联网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我平时经常泡在网上找案件线索。当时看到有媒体报道说,一些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订餐时发现线上卖家资质不全,还有一些消费者在查询外卖店铺资质时受阻。我们就对注册地在北京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排查,系统梳理相关问题。”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京铁检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刘佳谈到了这起典型案件的线索来源。

在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的小程序及App上,刘佳相继发现一些外卖商家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公示、资质查询链接无法打开、公示信息识别度低等问题。“外卖商家资质、证照都是关乎食品安全的关键信息。这些平台和外卖商家的做法,明显违背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极有可能导致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流入市场,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刘佳说道。

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又一现象引起了刘佳的注意。她用平板电脑在某App上点击查看外卖商家资质,但查询几个商家后,再查询就会收到“出错啦,稍后再试试吧”的提示,并且多次尝试都无法再打开查询页面。“我一开始以为网络有问题。”刘佳回忆,“但明明可以打开其他网页。后来我又换手机查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为排除手机型号等因素的影响,刘佳又借来不同型号的手机进行操作,发现查看几个商家后,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

查询外卖商家资质信息屡屡受阻,究竟是偶然还是平台设置的“潜规则”?就此,办案组向专业技术公司寻求帮助,通过技术手段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使用不同客户端进行验证,结果发现是平台对消费者设置了外卖商家资质信息查询障碍。这就意味着,平台影响了外卖商家资质信息的公开展示,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犯。

2020年5月,该院检察长宋红伟决定承办此案。在他看来,“近年来,网络食品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背后关乎众多消费者的健康。线索不仅反映出外卖商家存在的问题,还有平台本身的问题,通过检察履职维护食品交易安全、规范平台作用发挥,意义重大。”

监管互联网新业态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怎么严格都不为过

从线索看,外卖商家和平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并未发现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实际后果。这种情况下,线索能不能立案?该院的相关办案组成员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对立案办理达成一致意见。

“‘舌尖上的安全’是民生大事。互联网的触角‘无所不及’,覆盖的用户面非常广,监管互联网新业态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怎么严格都不为过。”宋红伟表示。办案组认为,发现的问题极可能埋下食品安全隐患,为了让百姓吃得更放心,真正落实“四个最严”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最佳状态就是将问题解决于未然。

2020年5月27日,办案组对线索立案审查,最终认定2家平台在其运营的小程序中未公示证照信息、13家商户公示的资质信息识别度低、1家平台设置了证照查询障碍。6月5日,办案组向涉案电子商务平台所在地的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完善平台治理。

问题越来越复杂这个案子并不如想象中“简单”

接到检察建议后,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约谈涉案平台,组织核查处置工作,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们能够感受到他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宋红伟说。

2020年7月29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该院回复称,他们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资质信息未公示、公示不清晰、识别度低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并督促涉案平台加强整改。但是,针对平台为消费者查看平台内外卖商家的资质信息设置障碍的问题,平台反馈:用户短时间内多次点击查看商家资质,出现“出错啦,稍后再试试吧”的提示是平台出于保护商家信息安全的考虑,对疑似爬取数据的设备及账户进行了访问限制。该部门认为,有必要在执法依据和标准上进一步予以厘清。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明晰,相关各方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加上涉及到新业态新问题,这是案件推进的症结所在。”刘佳坦言,随着反映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她感到这个案子并不如想象中“简单”。

消费者知情权与网络安全能否兼顾如何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平台的做法是否违反了法定的资质公示义务?消费者知情权与网络安全是否不可兼顾?办案组开始琢磨如何能够解决分歧,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当时,恰逢最高检下发文件鼓励检察机关灵活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探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的想法,开始浮现在办案组成员的脑海里。

“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而是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只要充分沟通思想,面对面把事情说开,相信能够消弭分歧、达成共识。”“公开听证,既是一种积极探索,也可以公开听取各方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提供参考。”“互联网领域的新业态新问题,需要共商共建共治。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一方面是对检察建议及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于检察工作干得怎么样,听听外界的意见;另一方面,开诚布公,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充分听取多方意见,有利于帮助我们找到案件的最佳处理方式”……

在“头脑风暴”中,办案组成员找到了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的良方,但挑战也随之而来。当时,公益诉讼公开听证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则,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开展公开听证的案例也少之又少。

没有先例可循,那就探索成为先例。办案组成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坚。

“当时公益诉讼公开听证还只是一个概念,没有明确的程序。所有的流程和细节都需要我们自己琢磨。”为此,刘佳把当时网上有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的新闻信息都搜集过来,希望从中有所借鉴。“这些新闻大多数都是一个简短的宣传稿,具体听证会上的程序并没有过多介绍。还有很多是在制发检察建议前的听证,更类似于圆桌会议,和我们的案子不一样,借鉴意义不大。”刘佳便又从刑事申诉案件、行政检察案件等其他类型案件的听证中寻求借鉴。

“在筹备公开听证的时间里,从听证的程序、邀请哪些人员参与听证、办案组成员在听证中如何分工,甚至听证参与各方如何称呼等细节,我们都进行了探讨,反复论证,最终逐步完善了听证的具体流程。”宋红伟介绍说。

除此之外,对于检察机关在公开听证中的释法说理,办案组成员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为‘吃准’法条,我特地买了相关法条的解析书,还向法学界的老师和同学进行咨询,确保我们的发言在法理上站得住脚,在情理上也能服人。”刘佳说。

资质信息如果不能让消费者便利、完整地查看,属于未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示义务

经过前期筹备并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10月16日,北京铁检院围绕“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查看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信息设置障碍是否应予纠正”这一焦点问题组织公开听证,搭建对话和沟通的平台。

为确保听证的客观公正性和论证角度的多元性,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沟通后确定了邀请专家名单,并获涉案企业认可。最终,听证会邀请了法律领域、信息技术领域的3名专家及6名北京市人大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取意见。

听证会由宋红伟主持。在检察机关介绍案情并提出听证事项后,行政机关和涉案平台分别介绍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对听证焦点问题的认识。之后,与会专家、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并再次听取行政机关、涉案企业意见,让听证程序形成闭环。

对于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查看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信息设置障碍是否违反了法定的资质公示义务,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解释空间。涉案企业代表介绍,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再次查询商家资质信息,是因为多次查询触发了反爬技术。“因为网络爬虫不仅会挤占服务器资源,还会给平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被获取的数据遭到非法利用,会给商家数据安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挑战。”涉案企业代表进一步就反爬策略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与会专家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分别从法律规范原意、行政执法实务、网络食品交易安全现状、技术发展情况与人民群众需求、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对争议问题进行解读和分析。听证员评议认为,资质信息如果不能让消费者便利、完整地查看,属于未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示义务;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查看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信息设置障碍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予纠正。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何兼顾网络安全和消费者知情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教授建议,在监管的时候不要过于机械地理解“公示”,实质上能够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就可以,而企业也可以从技术上设置更有效的反爬策略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锟表示:“希望企业通过技术手段的调整,适当牺牲自己的利益,让消费者触发反爬机制的可能性降低。”

“可以考虑通过复杂验证码或者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对消费者和机器进行识别……”最高检信息中心检察技术管理处处长赵宪伟也为平台升级反爬策略提供了具体可行的路径。

公开审查的方式得到与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认可。“各方充分发表意见,一起探索着解决问题,形成共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更好的监督,也更具有人情味。”人民监督员、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开发院党委书记石淳光说。

2020年10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明确了听证的范围、听证会参加人、听证程序等内容。北京铁检院的探索性做法与该文件基本契合,也从侧面印证了这场听证会的成功实践。

实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治理、推进网络空间共商共建共治的双赢多赢共赢

“北京的企业就要成为全国的标杆,勇于做全国同行业企业践行法治的先行者。作为首都的检察机关,我们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义不容辞。”公开听证结束后,办案组又与涉案平台进一步沟通,助力整改落实。最终,涉案平台深入研究专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升级原有的技术路径,将产品权益向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作出更多倾斜,拟定多版解决方案。经多方调研验证,涉案平台确定了重新配置商家详情页的最优反爬策略,为同行业企业作出了示范。

至此,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相关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2020年12月11日,北京铁检院决定对该案终结审查。在后续的“回头看”中,办案组成员不时在涉案平台上多次查看外卖商家资质公示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回忆起案件的顺利办结,刘佳对专家发挥的作用印象深刻,“技术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可能并不同步,借助‘外脑’力量来推动行业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提供智力支持,促进检察机关公开透明、依法高效地履职,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强化监督管理,互联网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对违法违规现象予以处置,实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治理、推进网络空间共商共建共治的双赢多赢共赢。”

“维护社会公益绝不能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需要多方充分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案件处理上,检察机关可以灵活运用不同方式,推动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宋红伟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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